吴亮律师
您好,由村民大会决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需根据村两委选举办法确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民事赔偿未履行,当事人可能会采取不当行为。依据《民法通则》等,赔偿是法定责任,不履行可能面临法律追责,且损害对方权益,影响社会和谐。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未履行民事赔偿,应对如下:1. 主动联系对方协商,明确赔偿方案;2. 若协商无果,申请调解机构介入;3. 调解不成,准备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精神病人放火责任需视情况而定。依据《刑法》,发病期间不能自控则不担责,未发病则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如未造成严重后果也需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否则可能面临更重刑罚。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处理精神病人放火问题,常见方式有追究刑责、责令监护和强制治疗。若病人发病时放火,不担刑责但需监护或治疗;未发病则依法追责。选择方式需根据精神病人放火时的精神状态和造成的后果综合
夫妻分别开公司,属于关联企业。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夫妻作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其分别开设的公司构成关联方。若不及时处理关联交易的税务问题,可能导致税务风险,甚至面临税务处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夫妻公司属关联企业。处理方式:1. 明确关联关系,按法规进行关联交易申报;2. 若存在业务往来,需确保交易价格公允,避免转移定价;3. 定期向税务部门报告关联交易情况,接受监督;4. 如有疑问,及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确保合规。
离婚时,若双方都有债务且不想对方赔偿,需根据债务性质进行处理。如果债务属于个人债务,配偶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的,那么双方需要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夫妻在离婚时面临的共同债务问题,可以通过共同偿还、协商清偿或法院判决等方式处理。选择何种方式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共同财产的状况以及双方的
法律分析:个人信用报告上的信息是最近和银行交易所登记的信息,不代表是确实的信息,不存在影响贷款的问题,当再次和银行产生交易的时候登记未婚后信用记录上的基本信息就会变为未婚。
房租到期,因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房东,是否算违约?房东以此为由不退押金违约的前提是有约定,如果连约定都没有,那自然也就谈不上违约。所以,首先,应在先看看租房合同,里面对于租期届满退租有没有要求提前30天通知房东。如果本身就没有约定,那房东要求在租期届满的情况下还要提前30天通知,并以此为由不退押金本身就没有道理。但是,个人认为,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的情况下,即使约定了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房东,那这样的约定的效力也是值得商榷的(除非租赁合同同时约定了如承租人未提前通知,则自动续
附着物包括建筑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地上附着物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等,若不及时明确其归属,可能引发产权纠纷或影响土地利用效率。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附着物含建筑物。处理时:1. 明确附着物定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2. 核实土地权属证明,确认建筑物归属;3. 如有争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处理附
法律分析:1、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2、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看具体情况来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道路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
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8)销售失效、变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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